6 装修装饰


6.0.1 仿古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、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222、《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354的有关规定。
6.0.2 仿古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门厅的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;地下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、地下商场的顶棚、墙面和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;地下车库的顶棚、墙面、地面、隔断和固定家具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;
    2 图书室、资料室、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,其顶棚、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 1级的装修材料;
    3 建筑物内的厨房,其顶棚、墙面、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;
    4 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、墙面和地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;
    5 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、走马廊、开敞楼梯、自动扶梯时,其连通部位的顶棚、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 1级的装修材料;
    6 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和兼作储烟仓的顶棚装修材料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;
    7 建筑内部的变形缝两侧的基层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 1级的装修材料;
    8 消防水泵房、机械加压送风及排烟机房、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、配电室、变压器室、发电机房、储油间、通风和空调机房等,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;
    9 消防控制室、中央控制室、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等重要房间,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,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 1级的装修材料;
    10 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,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,应采取隔热、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,与幕布、窗帘、软包、泡沫塑料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0.50m;灯饰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 1级;
    11 仿古建筑内安装通风管道、排烟管道时,其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。
6.0.3 在建筑的闷顶内采用锯末等可燃材料作绝热层时,其屋面不应采用冷摊瓦,且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闷顶内的非金属烟囱周围0.50m、金属烟囱0.70m范围内,应采用不燃材料作绝热层;
    2 建筑层数超过2层的建筑,应在每个防火隔断范围内设置老虎窗,且老虎窗的间距不宜大于50m;
    3 应在每个防火隔断范围内设置不小于0.70m×0.70m的闷顶入口,且公共建筑的每个防火隔断范围内的闷顶入口不宜少于2个。闷顶入口宜布置在靠近楼梯间的部位。
6.0.4 仿古建筑的配电线路应选用铜芯导线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火灾风险等级为A级的仿古建筑装饰装修用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 1级,火灾风险等级为A级以下的仿古建筑装饰装修用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 2级;当采用B 1或B 2级电线电缆时,应采用穿金属导管或B 1级阻燃刚性塑料管进行保护;
    2 室内电气线路的敷设应避开可燃材料和构件,若无法避开,应穿金属导管保护;
    3 不同回路的电线不宜穿于同一根管线内;
    4 照明和电力线路应和消防设备电气线路分开敷设;
    5 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㎡的仿古建筑群,其电气线路应采取分区控制,每个分区应设置独立的配电回路,每个配电回路均应设置配电箱;
    6 安装空调器、热水器、机械排气装置等大功率电器的房间应设专用的配电线路和电源插座;
    7 建筑内部的配电箱、接线盒、电器、开关、插座及其他电气装置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 1级的装修材料上,且安装支架、电缆桥架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。

条文说明

6.0.2 本条规定了仿古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。采取提高本质安全的防火材料及阻燃制品,是预防仿古建筑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。
6.0.4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,在全国各类火灾事故中因电气引起的火灾所占比重最大,而各类电气火灾中,由电线短路、电线电缆的老化、负荷过载及电气设备故障等电气原因,导致线缆引燃、火焰蔓延等而引起的火灾占有很高的比例。且由于仿古建筑要恢复古代时的建筑结构与特点,保留古代风貌,导致仿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较高,因此规定了其装饰装修用电线电缆的燃烧性能等级。为了避免电气装置产生的热量、电火花、电弧等引燃周围的装修材料,规定了建筑内部的配电箱、接线盒、电器、开关、插座及其他电气装置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 1级的装修材料上。由于明敷时需要设置悬挂、支撑或固定,故需要防护结构为刚性。不燃或阻燃刚性结构可采用金属管、PVC管或PE管等符合要求的导管。有耐火要求时可对金属管或其内部线缆做耐火涂料、包带等防护,对PVC管或PE管做混凝土包封,金属铠装线缆可采取耐火涂料、包带方式做耐火防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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